产品详情

华润xintuo·熙金4号

金融(市场)

12.00%
业绩比较基准

100万起 12月

点评:专业团队管理,风险措施完善

基本信息

产品全称 : 华润xintuo·熙金4号(耀之进取)债券投资集合资金xintuo计划
付息方式 : 按年付息
募集规模 : 10000万

业绩详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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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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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机构
资金投向

根据投资顾问上海耀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耀之)的投资建议,投资于以下投资产品:
1.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可转换债权(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超短期融资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受益凭证等);
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CD)、短期债券正、逆回购等;
3.其他低风险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分级股票/指数基金的优先级,具有确定到期日和确定预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计划等。

还款来源

投资收益

风险控制

投资限制:
(1)投资于单一债券不得超过其债券发行总量的30%;
(2)回购融资不得高于信托计划成立规模的3倍;
(3)投资于央行票据、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时,按成本计算单一券种投资比例不超过前一个工作日信托计划财产总值的30%(仅以买入时成本占信托财产总值计算,持有期波幅不做限制);
(4)投资于单一债券时,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前一个工作日信托计划财产总值的30%(仅以买入时成本占信托财产总值计算,持有期波幅不做限制);
(5)信托计划所投资的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可转债及中期票据的债项信用评级在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的债项评级为A-1级及以上;
(6)不得将信托财产用于融资融券交易、新股申购、贷款、抵质押融资或对外担保;
(7)不得将信托财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

其它说明

投资顾问--- 上海耀之
上海耀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耀之)成立于2011年7月,合伙资本1000万元,是中国首批专业投资固定收益市场的资产管理机构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特别会员;目前管理投资产品两支,在发行产品两支,管理资产超过4亿元人民币。


华润信托
注册资本26.3亿元,股东是华润集团(位列2012年《财富》全球500强企业第233位,持股51%)和深圳国资委(持股49%);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101.73亿元,信托资产1865.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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